斩黑手 治甩手 强问责

发布时间:2018-06-26 14:21:44 来源:安阳日报

  □本报记者  姚庆云
  “死人吃低保”、工作粗放、扶贫建档识别不准、截留危房改造款、收受群众财物、弄虚作假……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委机关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扎实工作,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和监察审查双重职能作用,把挺纪亮剑贯穿脱贫攻坚各方面和全过程,斩黑手、治甩手、强问责,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我市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脱贫攻坚工作要实打实干,一切工作都要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切实防止形式主义,不能搞花拳绣腿,不能搞繁文缛节,不能做表面文章。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易发多发的普遍性问题,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加大问责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78起,党政纪处分181人,涉案违纪违法资金1353万元。在党政纪处分的181人中,乡科级干部51人,占比28.2%;一般干部35人,占比19.3%;农村党员干部95人,占比52.5%。
  挺纪亮剑  斩黑手
  基层干部直接和广大人民群众打交道,官不大,管理的社会事务多;权不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多。这一群体的腐败直接损害群众的利益,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市纪委监察委挺纪亮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力释放了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绝不姑息的“零容忍”态度。
  案件回放:严肃查处两起“死人吃低保”现象。2012年1月至2017年6月,林州市东岗镇大河村低保对象陆续死亡22人,镇、村两级没有上报,造成违规领取低保资金现象。东姚镇合顺厂村有5户低保户在亡故后共计多领取低保款2725元,造成不良影响。
  2016年至2017年,林州市纪委分别对东岗镇大河村、东姚镇合顺厂村“死人吃低保”两起违规领取低保资金案件进行查处,责任追究6人,进一步强化了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监督执纪问责。
  我市各级纪委监察委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重点是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异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歪心、伸黑手等问题。
  2017年9月,文峰区对辖区一个社区主任焦某某截留共建单位给辖区群众的房屋维修款500元案件进行了查处,给予焦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殷都区水冶镇某村以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为首的村“两委”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截留危房改造资金、侵占村民宅基地款等问题突出,2017年被殷都区纪委严肃查处,刘某某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案件的查处,在党员干部中产生了较强烈的警示作用。
  监督执纪问责  治甩手
  市纪委紧盯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严盯每个环节,严查快办治甩手,把形式主义关进“笼子”。
  案件回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职业培训学校每培训一名农民工可向社保部门申报600元至800元的财政补贴。但是,由于部门管理失职,部分职业培训学校竟然虚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名单,伪造学员成绩,骗取财政补贴,使这项民心工程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河南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安阳期间,发现这个问题线索。北关区纪委抽调精干力量对辖区近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展开专项核查,发现区人社局两名工作人员作为经办人未能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进行有效监管。今年3月,这两名工作人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
  内黄县高堤乡一村党支部书记孙某某在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中核实不清、工作粗放,违反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将不符合标准的村民徐某某确定为贫困户。孙某某为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职能部门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把关不严,造成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妨害政策落地、延误脱贫进程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惩治力度,严肃问责追究,倒逼党员干部改正作风,确保中央脱贫攻坚政令畅通、政策落实到位。
  龙安区彰武街道办事处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该项工作的审核部门设在区住建局规划科,由张某某具体负责。因其对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准,在审核中不能履职尽责,造成彰武街道办事处共有5户非农业户口申请人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补助15900元。龙安区纪委给予张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区住建局进行通报批评。这些案件的处理,整治了形式主义,震慑了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甩手,推动了党员干部在扶贫攻坚中真抓实干。
  综合施策  以案促改常态化
  重拳出击,严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只是治标,市纪委监察委不仅深挖细查、深刻剖析、堵塞漏洞,而且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政策、强化监管,收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良好效果;保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规范权力运行,解决好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市纪委监察委深刻分析各地查处的扶贫领域违规违法案件,发现这些违规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并且日趋隐蔽,具体表现为:一是工作粗放、识别不准;二是虚报冒领、侵占贪污;三是滥用权力、优亲厚友;四是克扣截留、挪用私分;五是违规收费、假公济私;六是目无法纪、乱改用途;七是审核不严、挥霍浪费;八是作风浮漂、不严不实;九是不守规矩、任性作为;十是推动不力、敷衍应付。
  市纪委监察委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综合施策,强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加强问题线索督查督办,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就跟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就挺进到哪里,坚持监督常态化,切实做好“抓早抓小”工作,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
  正本清源   规范“小微权力”
  正本清源、从源头防范是根本。针对“乡村硕鼠”“小官大贪”现象,市纪委出台《关于推进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扎牢制度“笼子”,管住基层“小微权力”,促进基层公开公示各项权力清单,借助网络技术强化群众监督,遏制和减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富有特色的做法。林州市积极探索巡察全覆盖,建立村居巡察机制,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同时,该市还推行“11141”监管机制建设,即发挥一个主体作用(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主体作用),打造一个监督平台(成立乡镇党风政风综合监督中心),建立一个廉政网(红旗渠廉政网),实施四项保障机制(村务完全公开机制、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交易机制、财政专项资金垂直监管机制、村居小微权力清单管理机制),夯实一个廉政基础(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基础)。2017年,该市最明显的是信访量比2016年下降10%。省纪委主要领导对林州市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殷都区推行“三权三化”,即农村小微权力职权清单化、权力运行流程化、用权监督公开化。2017年,该区化解苗头性问题160余个,有力地促进了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好转。龙安区针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方面的现状,在全区行政村推行”阳光村务”,核查农村“三资底数”,厘清并公示基层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一场硬仗,全市纪委监察委机关把扫清扶贫工作上的“拦路虎”作为自己的职责,护卫安阳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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