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紧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

发布时间:2018-11-19 14:33:59 来源:新乡日报

  本报讯(记者胡殿芳)记者昨日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了解到,由于近期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我市决定从11月18日1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响应。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会商预报结果,11月18日夜里至20日夜,全省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新乡市等9个省辖市可能出现重度污染过程,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响应,可以加强联防联控,最大程度减轻污染。
  黄色预警期间,我市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应急减排措施。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工业和信息化、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铸造、水泥、采石、砖瓦窑等行业企业按照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黄色预警减排指施;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重点企业环保设施高效运转。
  机动车减排措施包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主城区环路以内(不含环路)实行1吨以上货车(运输生活必须品车辆、环卫车除外)禁止通行,强化机动车限行管控;加强交通高峰时段的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扬尘源减排措施包括:住建部门负责督导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涉尘涉气作业;经过审批允许施工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等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并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城管部门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国道、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停工监督检查;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停工监督检查;环保部门负责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监督检查。
  此外,农牧等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禁烧禁燃、餐饮油烟治理等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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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