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海关下调行邮税 以后“海淘”更省钱

发布时间:2019-04-11 14:14:09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赵振杰)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4月9日起,将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税目1、税目2的税率分别调降为13%、20%。此次调整行邮税,将使消费者“海淘”和境外购物更省钱。
  4月9日10:00,郑州邮局海关完成郑州关区行邮税下调后的首笔征税业务,商品为一双价值1000元的运动鞋,根据调整后的税率对其征收20%的行邮税200元,较税率调降前减少了50元。
  郑州海关关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行邮税是对个人携带、邮递进境的物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征收的进口税。这次调整,使日用消费品中的婴儿奶粉等食品、手机和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的行邮税税率从15%下调为13%;纺织品、箱包、鞋靴、家电、摄影摄像设备等物品的行邮税税率从25%下调为20%,有利于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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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