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山阳法院:“偷鸡”不成蚀把米 拘留所里待严惩

发布时间:2019-06-13 11:21:21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工资卡进行冻结后,刚扣了2个月的工资,执行干警就发现被执行人李某的账户已挂失,让人不禁感到奇怪。赶赴银行查证后才知道,被执行人李某利用其朋友在银行工作的便利,将工资卡挂失后,偷偷转移工资到另一张银行卡上规避执行,李某因涉嫌拒执罪被依法拘留。
  2014年8月,李某以家中急用钱为由向杨某借款3万元,到期后,杨某多次催要,李某一直未还款。无奈之下,杨某起诉李某至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山阳区法院于2016年5月作出判决,李某应依法偿还杨某3万元,然而李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先后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了纳入失信黑名单、在曝光台曝光等执行措施,但李某仍无动于衷,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房产、车辆及存款查询后,对李某的工资卡账户进行冻结并按月划拨还款,刚扣了2个月就发生上面的一幕。申请人遂向山阳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受理后,经调查取证后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拘留,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通讯员 蒋若菡)

(责任编辑:赵玉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