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山阳法院:聪明反被聪明误 事态严重慌和解

发布时间:2019-06-13 11:07:05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2013年7月,邓某因投资生意向好友吴某借款7万元,并出具一份借款合同。但欠款到期后,邓某迟迟未还款,经吴某多次催要,邓某依旧不还款。随后,吴某将邓某诉至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山阳区人民法院对吴某与邓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确定邓某须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偿还吴某借款7万元。
  判决书生效后,邓某一直拒不履行偿还义务,无奈之下,吴某向山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山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依法向邓某送达了限期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邓某对法院的限期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不予理睬,并躲避法院执行干警逃避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邓某名下有一处房产,并对其房产进行了查封。
  近日,被执行人邓某想用法院已经查封的房产到某银行抵押贷款,没料到执行干警早已注意到被执行人邓某的意图,立即前往被执行人邓某住处,对其进行依法拘留。
  当被执行人邓某被执行干警带回法院,准备进行拘留程序时,邓某才恍然大悟,发现事态严重。连忙请求执行干警要和申请人吴某和解。被执行人邓某委托其妻子与申请人吴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履行了部分欠款,剩余欠款承诺3个月内还完。案件至此执行完毕。(通讯员 蒋若菡)

(责任编辑:赵玉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