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机制 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发布时间:2019-09-30 11:02:14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9月23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据介绍,旁听庭审活动以网上观看庭审视频为主,也可到法院现场旁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遴选了适合国家工作人员观看的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等,发布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普法网、中国法律服务网开设的专区(专栏),各级国家机关可以选择案件安排旁听庭审工作。对于各地审理的职务、涉黑犯罪以及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医患纠纷、重大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有较大影响的新类型案件,相关部门可与法院协商,组织现场旁听庭审。
  据悉,旁听庭审活动将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形式,计入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学时学分。《意见》要求,各级普法依法治理职能部门要将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情况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比表彰,以及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指标体系。 (河南日报 记者周青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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