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执行工作出台新规 终结本次执行需征求申请人意见

发布时间:2019-06-13 09:33:22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青莎)对于执行案件的申请人来说,最高兴的是法院能将自己的案件快速执行到位,但实践中,难免会面临另一种无奈的结果——“终本”,即终结本次执行。6月12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传来对执行申请人的利好消息,我省法院出台《关于规范终本案件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的若干规定》,明确要求,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需征求申请人的意见,并就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作出具体规定。
  “终本”是指人民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也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作结案处理。通俗地讲,“终本”相当于对执行案件按下“暂停键”。“终本”并不意味着法院不再管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就再也无法实现了,当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法院将继续恢复执行。
  据悉,以往法院对执行案件作出“终本”决定的时候,有的会提前与当事人沟通,有的则直接下达裁定。为了对“终本”程序作出严格规范,确保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质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高院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台了这个新规。
  新规要求,法院“终本”裁定作出前要跟申请人约谈,将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信息告知申请人,并听取其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意见。约谈对象为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经特别授权)。约谈人为承办该执行案件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
  约谈方式原则采取面谈方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邮件、传真、短信、微信等方式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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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