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全面通报部分保险公司整改规范中介业务情况

发布时间:2017-07-29 14:36:25 来源: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2011年第四季度,中国保监会针对当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查处的违法违规情况,向14家保险公司发出监管函,通报情况和要求整改。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出《关于保险公司落实监管要求 强化中介业务管理有关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详细通报了14家保险公司落实监管要求、整改规范中介业务管理相关情况。

《通报》指出,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余13家公司均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按期报送了落实整改情况报告。13家保险公司按照监管函要求,以印发专项工作通知、转发保监会文件,召开系统工作会议等方式,主动全面通报查处情况、传达监管要求、加强合规教育、部署自查自纠、开展内部问责。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多家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或总经理为组长的专项工作组。自查自纠中,有的公司省级分公司对三四级机构抽查面普遍达到30%-40%,总公司组织对分公司的抽查面达40%。13家公司普遍按照监管要求,针对基层机构被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和整改自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共处理相关责任人员350人次,其中,降职4人、撤职8人、免职2人、解聘2人、辞退17人、开除5人、警告48人、记过15人、通报批评138人、罚款111人次合计64.47万元,多家公司对存在问题的省级公司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作出了撤职、降职等处分。同时,总公司管控意识增强,通过调整内部管理架构、加强授权管理、加强财务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合规考核指标等内容,修订完善中介渠道和中介业务管理制度,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强化中介业务合规管理,有的公司中介业务实行“跟单、跟人、跟卡和跟渠道”管理,提高手续费佣金支付各个环节的规范透明度,着力压缩基层机构违法违规空间。

《通报》同时指出,个别公司特别是有的大公司在认识上仍存在偏差,不从主观认识和公司管理上去深刻反思问题根源,而片面将违法违规归结于外在因素、外部原因,内部责任追究存在层次不够高、范围不够宽、震慑力不够强等问题。特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保险法》相关规定和监管函的具体要求,未按期报送专项落实整改情况报告,未以任何方式和途径说明公司是否开展整改工作。

《通报》强调,保险公司要把加强规范中介业务经营管理作为扭转粗放发展方式,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要把建立健全中介业务管理制度机制作为强化管控、精细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的有力手段;要把落实监管要求作为举一反三、彻底整改、建章立制的有利契机。要从制度、内控、执行、问责等多方面着手,切实提高公司中介业务合规水平。

保监会将进一步抽查调研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合规情况,持续严厉打击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引导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建立真实、合法、透明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