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须为共享单车用户购买保险 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

发布时间:2017-08-16 10:07:0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10部门联合出台共享单车发展指导意见,鼓励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

  昨日,交通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实施鼓励发展政策、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具体措施,其中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

  规范企业运营服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和使用。运营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用户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创新保险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对此,ofo小黄车武汉方面回应称,“用户在实名认证注册ofo时会验证用户的身份信息,系统会通过识别自动屏蔽12岁以下用户,禁止其注册。其次APP端内用户相关规则里会有相关说明,骑行者的年龄需要在12周岁-65周岁之间才可使用ofo小黄车。”

  摩拜单车也表示,今年7月率先发布行业首个《共享单车文明停放倡议书》,呼吁全体共享单车企业加强管理、用户文明用车,并通过技术和制度创新,确保不向12岁以下儿童提供用车服务。

  专家则认为,真正杜绝12岁以下儿童骑行,还要从技术下手。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还是要用智能锁吧,现在的小学生可以通过尝试,不用注册就能把密码试出来,进而把锁打开”。

  鼓励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

  另外,针对用户资金及信息安全等问题,《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

  关于这一点,武汉ofo品牌与媒介经理王雅悦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对用户押金ofo采取严格的“托管”而非“监管”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地确保用户押金安全。另外,ofo小黄车率先倡导并推进共享单车信用体系建设,在多个城市开通“信用免押金”服务,并探索通过信用分引导用户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  

(责任编辑:宗明亮)